DB31/ 448-2009
食用畜禽血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发布时间:2009-06-04 实施时间:2009-10-01


食用畜禽血产品是一种重要的食品原料,广泛应用于肉制品、调味品、速冻食品等领域。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制定了《食用畜禽血产品质量安全标准》(DB31/ 448-2009)。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要求:

1.基本要求:食用畜禽血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添加禁用物质和有害物质,不得掺杂其他物质。

2.物理性状:食用畜禽血产品应具有良好的物理性状,如颜色、气味、质地等应符合产品的规格要求。

3.化学指标:食用畜禽血产品中的化学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如蛋白质、脂肪、灰分、水分等指标应符合产品的规格要求。

4.微生物指标:食用畜禽血产品中的微生物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如总菌落、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等指标应符合产品的规格要求。

5.重金属和农药残留限量:食用畜禽血产品中的重金属和农药残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如铅、镉、汞等重金属的含量应符合产品的规格要求,农药残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食用畜禽血产品的包装、标识、运输和储存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相关标准
1. 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2. GB 31604.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塑料制品
3. 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 试验方法
4. GB 5009.74-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重金属的测定
5. GB 96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