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 539-2011
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
发布时间:2011-08-01 实施时间:2011-09-01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

二、术语和定义
2.1 照度:照明光束在单位面积上的光通量,单位为勒克斯(lx)。
2.2 光色:光源发出的光的颜色,通常用色温来表示,单位为开尔文(K)。
2.3 光源:发出光的装置,包括灯具和光源本身。
2.4 照明控制:对照明系统进行控制的装置,包括开关、调光器等。

三、照度要求
3.1 一般教室:照度不低于300lx。
3.2 实验室、美术室、音乐室、体育馆等特殊用途教室:照度不低于500lx。
3.3 讲台区域:照度不低于500lx。
3.4 黑板区域:照度不低于500lx。

四、光色要求
4.1 一般教室:色温不低于4000K,显色指数不低于80。
4.2 实验室、美术室、音乐室、体育馆等特殊用途教室:色温不低于5000K,显色指数不低于80。
4.3 讲台区域、黑板区域:色温不低于5000K,显色指数不低于80。

五、光源要求
5.1 一般教室:应选用无噪声、无闪烁、无紫外线、无红外线、寿命长的荧光灯或LED灯。
5.2 实验室、美术室、音乐室、体育馆等特殊用途教室:应选用无噪声、无闪烁、无紫外线、无红外线、寿命长的LED灯。
5.3 讲台区域、黑板区域:应选用无噪声、无闪烁、无紫外线、无红外线、寿命长的LED灯。

六、照明控制要求
6.1 教室应设置照明控制装置,方便教师根据教学需要进行照明调节。
6.2 照明控制装置应具有开关、调光等功能。

七、其他要求
7.1 照明设计应考虑节能、环保等因素。
7.2 照明设计应考虑教室内部结构、装修风格等因素,保证照明效果与整体风格协调一致。

相关标准
GB 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3-2013 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 50041-2008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T 20145-2006 照明电器用电器开关
GB/T 20144-2006 照明电器用调光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