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良种猪是现代畜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品种的选育和管理对于提高畜牧业生产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优良种猪的登记管理工作,保证优良种猪品种的纯正性和品质,本标准制定了以下规定:
1.基本要求
1.1 优良种猪登记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1.2 优良种猪登记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确保登记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
1.3 优良种猪登记管理应遵循“服务、监管、指导”的原则,为畜牧业生产服务,加强对优良种猪品种的监管和指导。
2.登记程序
2.1 优良种猪登记应由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进行。
2.2 优良种猪登记应按照品种、性别、出生日期等信息进行分类登记。
2.3 优良种猪登记应在出生后30天内进行,登记时应进行标识,如耳标、脚环等。
2.4 优良种猪登记应在出生地或养殖场进行,登记时应有现场监督。
3.登记内容
3.1 优良种猪登记内容应包括品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父母信息、标识等基本信息。
3.2 优良种猪登记内容应包括生长发育情况、繁殖性能、遗传背景等重要信息。
3.3 优良种猪登记内容应包括疫病防治情况、饲养管理情况等相关信息。
4.登记证书
4.1 优良种猪登记证书应包括登记编号、品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父母信息、标识等基本信息。
4.2 优良种猪登记证书应包括生长发育情况、繁殖性能、遗传背景等重要信息。
4.3 优良种猪登记证书应包括疫病防治情况、饲养管理情况等相关信息。
4.4 优良种猪登记证书应由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颁发。
5.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
5.1 优良种猪登记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系统。
5.2 优良种猪登记管理应加强对登记信息的监督检查,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3 优良种猪登记管理应加强对优良种猪品种的监管和指导,促进优良种猪品种的选育和推广。
相关标准
GB/T 19569-2004 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
GB/T 19570-2004 畜禽品种登记管理规程
GB/T 19571-2004 畜禽品种鉴定规程
GB/T 19572-2004 畜禽品种命名规则
GB/T 19573-2004 畜禽品种命名审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