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 535-2011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基础能力建设导则
发布时间:2011-07-17 实施时间:2011-09-01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基础能力建设导则是指在社会单位内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系列措施。该导则适用于各类社会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医院、商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

该导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要求:社会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建立消防安全档案等。

2.消防设施建设要求:社会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喷淋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等。

3.消防安全检查要求:社会单位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落实。

4.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要求:社会单位应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处置流程、应急物资储备等,确保在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5.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求:社会单位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消防安全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相关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2017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GB 16806-2017 消防用水系统设计规范
GB 17945-2010 消防设施维护和检验规程
GB 18451-2015 消防安全标志设计使用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