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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未来人才的重要场所。然而,由于学校师生数量众多,管理难度大,安全隐患也随之增加。为了保障中小学、幼儿园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提高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水平,保障中小学、幼儿园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国家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防范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学校应当设立安全防范管理机构,明确机构职责和人员职责,建立健全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2.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校应当制定安全防范管理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机制。
3.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学校应当制定安全防范管理工作规范,明确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建立健全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制度。
4.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监督和检查制度,加强对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5.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评估和改进。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范管理工作评估和改进制度,定期对安全防范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安全防范管理水平。
此外,该标准还要求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范管理档案,加强对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与公安机关、消防机关等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相关标准: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0-2011 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27922-2011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