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 573-2011
铜精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发布时间:2011-12-15 实施时间:2012-06-01


铜是一种重要的金属材料,广泛应用于电力、电子、通信、交通、建筑等领域。铜精炼是铜生产的重要环节,其能源消耗对环境和经济都有着重要的影响。为了促进铜精炼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降低能源消耗,制定了《铜精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

该标准适用于铜精炼企业,规定了铜精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计算方法、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和评价标准。其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是指在生产一定数量的铜产品时,所消耗的能源总量的上限。

该标准要求铜精炼企业应当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优化生产工艺,降低能源消耗。同时,企业应当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制定能源消耗控制措施,定期开展能源消耗评估和监测,确保能源消耗符合限额要求。

该标准还规定了铜精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计算方法。具体来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应当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总能耗-非生产能耗)/产品产量

其中,总能耗是指铜精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所有能源,包括电力、燃料、蒸汽等;非生产能耗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非能源物质,如水、氧气等;产品产量是指铜精炼企业生产的铜产品数量。

该标准还规定了铜精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评价标准。具体来说,铜精炼企业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应当低于本标准规定的限额,否则将被视为不符合标准要求。

相关标准:
1. GB/T 2677-2008 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2. GB/T 5121-2008 铜及铜合金化学成分测定方法
3. GB/T 5122-2008 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4. GB/T 5123-2008 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5. GB/T 5124-2008 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