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598-2012
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
发布时间:2012-05-29 实施时间:2012-09-01


上海市政府质量奖是上海市政府为表彰在质量管理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而设立的奖项。其中,个人评价是评选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的重要环节之一。DB31/T 598-2012 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就是为了规范个人评价的标准和方法,确保评价的公正、客观和科学性。

该标准的基本原则包括:公正、客观、科学、实用、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个人质量管理能力、个人绩效、个人贡献和个人潜力等方面。评价方法主要包括问卷调查、面谈、考核和实地考察等。评价结果的处理主要包括评价等级的划分和评价结果的反馈等。

个人质量管理能力是指个人在质量管理方面的知识、技能和经验等方面的能力。个人绩效是指个人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效益。个人贡献是指个人在工作中所做出的贡献和影响。个人潜力是指个人在未来发展中所具有的潜在能力和发展空间。

问卷调查是评价方法中的一种,主要是通过向个人的上级、同事和下属等人员发放问卷,了解个人在质量管理、绩效、贡献和潜力等方面的情况。面谈是评价方法中的另一种,主要是通过与个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了解个人在工作中的表现和发展情况。考核和实地考察是评价方法中的另外两种,主要是通过对个人的工作成果和工作场所进行考核和实地考察,了解个人在工作中的表现和贡献情况。

评价结果的处理主要包括评价等级的划分和评价结果的反馈。评价等级的划分主要是根据个人在质量管理能力、绩效、贡献和潜力等方面的表现,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等等级。评价结果的反馈主要是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个人,以便个人了解自己在工作中的表现和发展情况,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580-2017 绩效管理指南
GB/T 19681-2005 人力资源管理绩效评价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与指南
GB/T 27922-2011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