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605-2012
医疗机构转运接诊救护车病人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12-06-13 实施时间:2012-12-01


医疗机构转运接诊救护车病人服务是医疗机构为病人提供的一项重要服务,直接关系到病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了保障病人的权益和安全,规范医疗机构转运接诊救护车病人服务,制定本标准。

一、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转运接诊救护车病人服务管理制度,明确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
2.医疗机构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救护车,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3.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具备相关的医疗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救护车和医疗设备。
4.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人信息管理制度,保护病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二、服务流程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人转运接诊服务流程,包括病人接诊、转运、送达目的地等环节。
2.医疗机构应当根据病人的病情和需要,选择合适的救护车和医护人员进行转运接诊服务。
3.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病人及其家属提供转运接诊服务的相关信息,包括救护车到达时间、转运路线、目的地等。
4.医疗机构应当在转运接诊服务过程中,及时与目的地医疗机构沟通,确保病人的顺利转运和接诊。

三、服务内容
1.医疗机构应当根据病人的病情和需要,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包括急救、抢救、输液等。
2.医疗机构应当为病人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安抚,保障病人的身心健康。
3.医疗机构应当为病人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包括饮食、卫生等。

四、服务质量控制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转运接诊服务质量控制制度,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和监测。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人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病人投诉和意见反馈。
3.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医疗技能和服务水平。

相关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19633-2005 医疗器械标志和标签
GB/T 19634-2005 医疗器械使用说明书
GB/T 19635-2005 医疗器械包装
GB/T 19636-2005 医疗器械标志和标签使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