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668.2-2012
节能技术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与计算方法 第2部分 空气压缩机系统
发布时间:2012-11-26 实施时间:2013-05-01


空气压缩机系统是工业生产中常用的能源设备,其能耗占工业总能耗的比例较大。为了提高空气压缩机系统的能效水平,减少能源消耗,节能技术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与计算方法第2部分针对空气压缩机系统制定了相应的计算方法和审核要求。

该标准规定了空气压缩机系统节能量的计算方法,包括基准能耗、实际能耗、节能量等指标的计算方法。其中,基准能耗是指在相同工况下,未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前的能耗;实际能耗是指在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后的能耗;节能量是指节能技术改造后实际能耗与基准能耗之差。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计算,可以评估空气压缩机系统的节能效果。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空气压缩机系统节能量审核的要求。审核内容包括节能技术改造方案的可行性、节能效果的可靠性、节能量的计算方法等。审核过程中需要对节能技术改造方案进行评估,确定节能效果的可靠性,并对节能量的计算方法进行核实。审核结果应当得出一个合理的节能量计算值,以便于后续的节能效果评估和管理。

综上所述,DB31/T 668.2-2012标准的制定,为空气压缩机系统的节能技术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了科学的计算方法和审核要求,有助于提高空气压缩机系统的能效水平,促进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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