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 848-2014
有色金属压力铸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发布时间:2014-11-11 实施时间:2015-03-01


有色金属压力铸造是一种重要的金属加工方式,其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航空、航天、电子、机械等领域。然而,有色金属压力铸造过程中的能源消耗问题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为了规范有色金属压力铸造行业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国家制定了DB31/ 848-2014有色金属压力铸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有色金属压力铸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计算方法、限额数值和监督管理要求。其中,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确定能源消耗的计量单位,即以吨产品消耗的标准煤当量为计量单位;二是确定能源消耗的计算公式,即能源消耗=标准煤当量/产品产量。

标准中规定了不同种类有色金属压力铸造产品的能源消耗限额数值,具体如下:

1. 铝合金压力铸造产品:不超过0.6吨标准煤当量/吨产品;
2. 镁合金压力铸造产品:不超过1.2吨标准煤当量/吨产品;
3. 铜合金压力铸造产品:不超过1.5吨标准煤当量/吨产品;
4. 锌合金压力铸造产品:不超过1.8吨标准煤当量/吨产品。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有色金属压力铸造企业应当建立能源消耗计量、监测、分析和评价体系,定期开展能源消耗情况的自查和评估,并向有关部门报告能源消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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