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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无害化处理是指对死亡动物、病死动物、淘汰动物等进行无害化处理,以达到消除病原体、减少环境污染、保护人畜健康的目的。而动物无害化收集场所则是进行动物无害化处理的前置环节,是将死亡动物、病死动物、淘汰动物等收集、储存、转运至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场所。
为了保障动物无害化处理的安全、卫生、高效和环保,国家制定了《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制定了《动物无害化收集场所通用技术规范》(DB31/T 953-2015)。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基本要求:包括场所选址、场地环境、场地面积、场地布局等方面的要求。
2. 设计与施工:包括场所设计、建筑结构、设施设备、防腐防蚀等方面的要求。
3. 设备与设施:包括收集设备、储存设备、转运设备、消毒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4. 运营与管理:包括场所管理、人员管理、动物收集、转运、储存等方面的要求。
该标准要求动物无害化收集场所应选址在远离居民区、水源保护区、食品生产区等敏感区域,场地环境应符合环保要求,场地面积应根据收集量确定,场地布局应合理,便于收集、储存、转运。
在设计与施工方面,该标准要求场所应符合建筑设计规范,建筑结构应牢固、耐用、防腐防蚀,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防腐防蚀措施应到位。
在设备与设施方面,该标准要求收集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储存设备应具备防腐防蚀、防虫防鼠等功能,转运设备应符合交通运输规定,消毒设备应符合卫生标准。
在运营与管理方面,该标准要求场所应有专人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动物收集、转运、储存等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
相关标准:
1. GB 16869-2008 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卫生标准
2. GB 18597-2001 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计规范
3. GB 18598-2001 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筑结构设计规范
4. GB 18599-2001 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设施设计规范
5. GB 18600-2001 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营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