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 329.21-2015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21部分:养老机构
发布时间:2015-12-29 实施时间:2016-04-01


一、安全管理要求
1. 养老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2. 养老机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安全问题。
3. 养老机构应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全事件和事故,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4. 养老机构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安全设备要求
1. 养老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安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门禁系统、报警器等,确保老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 养老机构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养老机构应建立安全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做好设备的保管和使用。

三、安全培训要求
1. 养老机构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
2. 养老机构应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个性化的安全培训计划,确保培训的有效性。
3. 养老机构应建立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和成绩,为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相关标准
GB/T 50348-2018 养老机构设计规范
GB/T 50349-2018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标准
GB/T 50350-2018 养老机构人员配备标准
GB/T 50351-2018 养老机构卫生与防疫管理规范
GB/T 50352-2018 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