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947-2015
既有民防工程检测评估技术要求
发布时间:2015-11-11 实施时间:2016-01-01


既有民防工程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民防工程,其安全性能和使用寿命已经受到影响,需要进行检测评估,以确定其安全性能和使用寿命,为后续的维修、加固、改造提供依据。既有民防工程检测评估是保障民防工程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本标准规定了既有民防工程检测评估的技术要求,包括检测评估的基本原则、检测评估的内容和方法、检测评估的报告和评价等方面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检测评估的基本原则

既有民防工程检测评估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实用的原则,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采用合理的检测方法和评估标准,确保检测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检测评估的内容和方法

既有民防工程检测评估的内容包括结构安全性、使用寿命、功能完好性等方面的评估。检测评估的方法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采用非破坏性检测、破坏性检测、计算分析等方法进行。

3.检测评估的报告和评价

既有民防工程检测评估的报告应包括检测评估的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和建议等内容。评价应根据检测评估结果,对工程的安全性能和使用寿命进行评价,并提出相应的维修、加固、改造建议。

相关标准:
GB 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68-2001 民用建筑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规范
GB 50017-2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8-2018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