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021-2016
公交枢纽站安全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6-12-30 实施时间:2017-03-01
公交枢纽站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乘客换乘、候车、上下车、查询信息等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公交枢纽站的安全运营,保护乘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
1. 安全管理组织
公交枢纽站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2. 安全管理制度
公交枢纽站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
(5)事故应急预案;
(6)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统计。
3. 安全管理措施
公交枢纽站应当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1)加强场站安全管理,保证场站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乘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3)加强安全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4)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5)加强安全信息管理,及时掌握安全信息,做好安全信息报告和统计工作。
4. 安全管理监督
公交枢纽站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管理监督机构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开展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相关标准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指南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30967-2014 公共交通安全管理规范
GB/T 18401-2010 纺织品有害物质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