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039-2017
上海主要花坛花卉产品质量等级
发布时间:2017-01-20 实施时间:2017-05-01


花坛花卉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品质直接影响城市环境的美观程度和居民的生活质量。为了保证花坛花卉产品的质量,上海市制定了DB31/T 1039-2017 上海主要花坛花卉产品质量等级标准。

该标准将上海市主要花坛花卉产品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品、二等品和三等品。其中,一等品是最高等级,三等品是最低等级。各等级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如下:

一、技术要求
1.外观质量:花朵应饱满、色泽鲜艳、形态美观,无病虫害、疤痕、裂口、变形等缺陷。
2.花期:花期应符合品种特性,花期短的品种应在花期内开花。
3.植株质量:植株应健壮、生长良好,无病虫害、死枝、萎蔫等现象。
4.根系质量:根系应发达、无病虫害、腐烂等现象。

二、检验方法
1.外观检验:按照花卉品种特性和外观质量要求进行检验。
2.花期检验:按照品种特性和花期要求进行检验。
3.植株检验:按照植株质量要求进行检验。
4.根系检验:按照根系质量要求进行检验。

三、标志
1.一等品:标志为“上海市一等品”。
2.二等品:标志为“上海市二等品”。
3.三等品:标志为“上海市三等品”。

四、包装
花坛花卉产品应采用透气性好、防潮、防震、防压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五、运输和贮存
花坛花卉产品应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避免受到阳光直射、雨淋、风吹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

相关标准:
GB/T 19649-2018 花卉苗木质量等级
GB/T 19650-2018 花卉苗木检验方法
GB/T 19651-2018 花卉苗木包装
GB/T 19652-2018 花卉苗木运输和贮存
GB/T 19653-2018 花卉苗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