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集散站是旅游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旅游者出行的重要枢纽,也是旅游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点。为了提高旅游集散站服务质量,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了本标准。
1.基本要求
旅游集散站应当具备合法经营资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旅游行业规范,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旅游集散站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管理制度,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和服务保障措施,确保服务质量可控、可评估、可持续。
2.服务内容
旅游集散站应当提供旅游信息咨询、旅游产品销售、旅游服务预订、旅游投诉处理等服务内容。旅游集散站应当及时更新旅游信息,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旅游信息,为旅游者提供优质的旅游产品和服务。
3.服务流程
旅游集散站应当建立完善的服务流程,包括旅游信息咨询、旅游产品推荐、旅游服务预订、旅游投诉处理等环节。旅游集散站应当为旅游者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服务流程,确保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4.服务标准
旅游集散站应当制定服务标准,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等方面的标准。旅游集散站应当为旅游者提供优质、高效、规范的服务,确保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5.服务保障
旅游集散站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保障措施,包括人员培训、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投诉处理等方面的措施。旅游集散站应当为旅游者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服务环境,确保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6.服务监督
旅游集散站应当接受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旅游者的监督和投诉。旅游集散站应当及时处理旅游者的投诉,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相关标准
- DB31/T 491-2018 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要求
- DB31/T 492-2018 旅游饭店服务质量要求
- GB/T 25877-2010 旅游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 GB/T 30111-2013 旅游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 GB/T 32400-2015 旅游服务质量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