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093-2018
混凝土砌块(砖)用再生骨料技术要求
发布时间:2018-06-22 实施时间:2018-10-01
混凝土砌块(砖)是建筑中常用的材料之一,而再生骨料则是一种可以替代天然骨料的材料。再生骨料的使用可以减少对天然资源的消耗,同时也可以减少建筑垃圾的堆积。本标准旨在规范混凝土砌块(砖)用再生骨料的技术要求,以保证其质量和安全性。
1. 再生骨料的分类
再生骨料按来源可以分为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和混凝土废料再生骨料。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是指从建筑垃圾中提取出来的再生骨料,混凝土废料再生骨料是指从混凝土废料中提取出来的再生骨料。
2. 再生骨料的物理性质
再生骨料的物理性质应符合以下要求:
(1)粒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含泥量应小于2%;
(3)含碳量应小于0.5%;
(4)含石膏量应小于1%。
3. 再生骨料的化学性质
再生骨料的化学性质应符合以下要求:
(1)氯离子含量应小于0.1%;
(2)硫酸盐含量应小于1%;
(3)有机物含量应小于0.5%。
4. 质量控制
再生骨料的生产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生产厂家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和检测能力。再生骨料应进行质量检测,检测项目包括物理性质、化学性质、颗粒形状等。
5. 使用要求
(1)再生骨料应与天然骨料按一定比例混合使用;
(2)再生骨料应进行筛分,符合设计要求的再生骨料才能使用;
(3)再生骨料应进行湿润处理,以保证混凝土的均匀性;
(4)再生骨料应进行试验,以确定其适用性。
相关标准
GB/T 25177-2010 混凝土用再生骨料
GB/T 25176-2010 建筑垃圾分类与处理技术规范
GB/T 50229-201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081-2002 混凝土配合比与性能、生产与施工控制标准
GB/T 50082-2009 混凝土强度检验方法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