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099-2018
单位(楼宇)智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发布时间:2018-08-15 实施时间:2018-10-01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类单位(楼宇)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单位(楼宇)智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运而生。本标准旨在规范单位(楼宇)智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建设、维护和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系统组成
单位(楼宇)智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1)视频监控系统:包括摄像机、录像机、监视器等设备,能够实现对楼宇内外的监控和录像。
(2)门禁系统:包括门禁控制器、读卡器、门禁卡等设备,能够实现对楼宇内外的门禁控制。
(3)报警系统:包括探测器、报警主机、报警器等设备,能够实现对楼宇内外的安全监测和报警。
(4)综合管理平台:包括服务器、软件等设备,能够实现对以上三个系统的集中管理和控制。

2.功能要求
单位(楼宇)智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1)视频监控功能:能够实现对楼宇内外的实时监控和录像,支持远程监控和回放。
(2)门禁控制功能:能够实现对楼宇内外的门禁控制,支持门禁卡管理和权限设置。
(3)报警监测功能:能够实现对楼宇内外的安全监测和报警,支持报警信息的实时推送和处理。
(4)综合管理功能:能够实现对以上三个系统的集中管理和控制,支持数据分析和报表生成。

3.技术指标
单位(楼宇)智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满足以下技术指标:
(1)视频监控系统:支持高清视频监控和录像,能够实现对楼宇内外的全方位监控。
(2)门禁系统:支持多种门禁卡类型和权限设置,能够实现对楼宇内外的门禁控制。
(3)报警系统:支持多种探测器类型和报警方式,能够实现对楼宇内外的安全监测和报警。
(4)综合管理平台:支持多种数据分析和报表生成方式,能够实现对以上三个系统的集中管理和控制。

4.安全管理
单位(楼宇)智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安全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1)系统安全性:系统应具备防止非法入侵、数据泄露等安全措施,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2)数据备份:系统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权限管理:系统应实现对用户权限的管理和控制,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应急处理:系统应具备应急处理措施,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及时处理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相关标准:
GB/T 28181-2016《视频监控联网系统技术要求》
GB/T 19056-2012《门禁系统技术要求》
GB/T 15605-2008《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B/T 22239-2008《安防综合管理平台技术要求》
GB/T 50348-2015《建筑物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