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329.2-2018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2部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
发布时间:2018-08-15 实施时间:2018-10-01


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是一种特殊的物质,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和不稳定性,一旦泄漏或者误用,将会对人类和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因此,对于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的集中存放场所,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以确保场所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DB31/T 329.2-2018规定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的选址、建设、设备、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其中,选址方面要求场所应远离居民区、交通要道、水源地等敏感区域,同时要考虑到场所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的便利性。建设方面要求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建设过程中应采取防火、防爆、防雷等措施,确保场所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设备方面要求场所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包括防火、防爆、防毒、防辐射等设备,同时要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管理方面要求场所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等,同时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演练,确保场所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除了以上要求,DB31/T 329.2-2018还规定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的应急救援措施。场所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急救援措施、应急救援设备等,同时要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

总之,DB31/T 329.2-2018规范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对于确保场所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关标准
GB 18218-2018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规范
GB 18871-2018 放射性同位素安全技术规范
GB 5085.1-2007 危险化学品分类和标志 第1部分:一般规定
GB 5085.2-2007 危险化学品分类和标志 第2部分:物理和化学性质
GB 5085.3-2007 危险化学品分类和标志 第3部分:危险性标志、危险性编号和危险性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