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329.10-2018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0部分:党政机关
发布时间:2018-12-25 实施时间:2019-04-01


党政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全。为了加强党政机关的安全技术防范工作,保障党政机关的安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DB31/T 329.10-2018《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0部分:党政机关》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党政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基本要求:包括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组成、功能、性能、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的要求。

2. 党政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要求:包括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原则、设计内容、设计标准、设计流程等方面的要求。

3. 党政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要求:包括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流程、建设标准、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4. 党政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要求:包括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管理、故障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5. 党政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评估和改进要求:包括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评估标准、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分析、改进措施等方面的要求。

该标准要求党政机关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方案,并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同时,党政机关应加强对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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