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220-2020
社区矫正 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20-03-25 实施时间:2020-06-01


社区矫正是指对被判处缓刑、假释、暂时出狱、监外执行等刑罚的罪犯进行社会化的再教育和社会化的再适应过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罪犯进行社会化再教育和再适应的重要手段。为了保障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制定了本标准。

1.基本要求
1.1服务对象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的对象为被判处缓刑、假释、暂时出狱、监外执行等刑罚的罪犯。

1.2服务宗旨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的宗旨是帮助罪犯改造自我,回归社会,实现自我价值。

1.3服务原则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的原则是依法、公正、人性化、科学化。

2.服务内容
2.1心理疏导
对罪犯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解决心理问题,增强自信心和自我控制能力。

2.2法律教育
对罪犯进行法律教育,帮助其了解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2.3职业技能培训
对罪犯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和生活技能。

2.4社会适应训练
对罪犯进行社会适应训练,帮助其适应社会环境,增强社会交往能力。

3.服务流程
3.1接收服务对象
社区矫正机构接收服务对象,并进行初步评估。

3.2制定服务计划
根据服务对象的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服务计划。

3.3实施服务
按照服务计划,实施相应的服务内容。

3.4服务评估
对服务对象进行评估,评估服务效果。

4.服务质量控制
4.1服务人员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4.2服务设施
社区矫正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服务设施,保证服务质量。

4.3服务监督
社区矫正机构应建立服务监督机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相关标准
GB/T 27906-2011 社区矫正工作规范
GB/T 27907-2011 社区矫正机构规范
GB/T 27908-2011 社区矫正人员规范
GB/T 27909-2011 社区矫正服务规范
GB/T 27910-2011 社区矫正服务质量评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