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235-2020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发布时间:2020-07-27 实施时间:2020-10-01


高层民用建筑是指高度在24m及以上的住宅、宾馆、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建筑。由于高层民用建筑的人员密度大、建筑高度高、疏散难度大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建筑设计阶段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在建筑设计阶段,应当根据建筑的用途、高度、面积等因素,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并保证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同时,应当对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等进行消防安全评估,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 建筑施工阶段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在建筑施工阶段,应当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消防设施的安装和调试,并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和有效性。同时,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 建筑验收阶段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在建筑验收阶段,应当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消防安全要求。同时,应当对建筑的消防安全进行评估,确保建筑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 建筑使用阶段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在建筑使用阶段,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完好性和有效性。同时,应当对建筑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此外,应当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和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5. 建筑维护、改建、扩建、拆除阶段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在建筑维护、改建、扩建、拆除阶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消防设施进行调整和改造,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同时,应当对建筑进行消防安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相关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 消防给水设计规范
GB 50084-2001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GB 50116-2013 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68-2006 建筑物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