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水污染物是指船舶在航行和停泊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油、废气等污染物。这些污染物如果不得当处理,将会对内河水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为了保护内河水环境,减少船舶水污染物对内河水环境的影响,需要配置船舶水污染物内河接收设施。
船舶水污染物内河接收设施是指为船舶提供污水、废油、废气等污染物的收集、处理和排放服务的设施。根据[DB31/T 310001-2020][船舶水污染物内河接收设施配置规范],船舶水污染物内河接收设施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 内河接收设施的类型应当根据内河水环境特点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特点进行选择。内河接收设施的类型包括:污水收集系统、废油收集系统、废气收集系统等。
2. 内河接收设施的数量应当根据内河水环境特点、船舶水污染物排放量和船舶停泊时间等因素进行确定。内河接收设施的数量应当能够满足内河水环境保护的需要。
3. 内河接收设施的布置应当考虑内河水环境保护和船舶停泊的需要。内河接收设施的布置应当合理,方便船舶使用,同时不影响内河水环境的保护。
4. 内河接收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内河接收设施的设计应当满足内河水环境保护的需要,同时考虑船舶使用的方便性和经济性。
5. 内河接收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内河接收设施的建设应当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内河水环境保护和船舶使用的需要。
6. 内河接收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内河接收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确保内河水环境保护和船舶使用的需要。
相关标准
- GB 11893-1989 船舶污水排放标准
- GB 31570-2015 船舶废油管理规范
- GB 31571-2015 船舶废气排放规范
- GB 30981-2014 内河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 30982-2014 内河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