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249-2020
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0-10-30 实施时间:2021-02-01


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疾病诊断和治疗等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感染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放射性医疗废物和普通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涉及到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安全,因此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和标准。

本标准要求医疗废物必须按照其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措施。其中,感染性医疗废物是指含有病原微生物或其他生物致病因子的医疗废物,必须采取专门的收集、运输和处理措施,以防止病原微生物的传播和感染。化学性医疗废物是指含有有害化学物质的医疗废物,必须采取相应的收集、运输和处理措施,以防止有害化学物质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放射性医疗废物是指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医疗废物,必须采取专门的收集、运输和处理措施,以防止放射性物质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普通医疗废物是指除感染性、化学性和放射性医疗废物以外的医疗废物,必须采取相应的收集、运输和处理措施,以保证其安全、卫生和环保。

本标准还要求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必须采取专门的设施和设备,以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卫生和环保。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必须由专门的机构或单位负责,必须有专门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医疗废物的处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必须采取安全、卫生和环保的方式进行处理,以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相关标准
GB 18484-2019 医疗废物分类与分包
GB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 19083-2010 医疗防护用品
GB 15980-2012 医疗机构感染控制规范
GB 5085.3-2007 医疗器械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