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 621-2020
建筑钢化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发布时间:2020-10-30 实施时间:2021-02-01


建筑钢化玻璃是一种高强度、高透明度、高安全性的建筑玻璃,广泛应用于建筑幕墙、门窗、隔断等领域。然而,建筑钢化玻璃的生产和使用也会消耗大量的能源,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控制建筑钢化玻璃的能源消耗,保护环境,本标准制定了建筑钢化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要求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钢化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计算方法和限额值。其中,能源消耗限额的计算方法包括两种:一是按照建筑钢化玻璃的生产工艺和能源消耗情况进行计算;二是按照建筑钢化玻璃的使用情况和能源消耗情况进行计算。限额值则根据建筑钢化玻璃的类型和规格进行分类,分别制定了相应的限额值。

本标准还规定了建筑钢化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检测方法。检测方法包括两种:一是对建筑钢化玻璃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进行检测;二是对建筑钢化玻璃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进行检测。检测方法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控制建筑钢化玻璃的能源消耗,促进建筑钢化玻璃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本标准也为建筑钢化玻璃的生产和使用提供了技术支持和指导。

相关标准
- GB/T 11944-2002 建筑玻璃
- GB/T 15763.2-2009 建筑玻璃与玻璃制品 热加工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
- GB/T 17981-2008 建筑玻璃与玻璃制品 钢化玻璃
- GB/T 18915.1-2002 建筑玻璃与玻璃制品 钢化玻璃 第1部分:定义和分类
- GB/T 18915.2-2002 建筑玻璃与玻璃制品 钢化玻璃 第2部分:产品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