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310007-2021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21-03-15 实施时间:2021-06-01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污染源之一,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有一定的危害。为了控制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制定了本技术规范。

1. 技术要求
1.1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密封、通风、吸附、氧化等方法。
1.2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应根据设备类型、工艺特点、生产能力等因素进行合理的技术选择和设计。
1.3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应采用可靠的监测手段,确保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1.4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修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排放的稳定性。

2. 监测方法
2.1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应采用连续在线监测和定期抽样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2 连续在线监测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仪器设备,监测数据应实时传输并记录。
2.3 定期抽样监测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方法和设备,监测数据应真实可靠并记录。

3. 排放限值
3.1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3.2 对于未制定排放标准的设备,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排放控制。

4. 标志标识
4.1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设施应设置标志标识,标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
4.2 标志标识应包括设备名称、排放物种类、排放口位置、排放限值等信息。

相关标准
- GB 16297-1996 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规划导则
- HJ 636-2012 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规划技术导则
- HJ 637-2012 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指南
- HJ 638-2012 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 HJ 639-2012 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