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344-2022
动物诊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分类处置规范
发布时间:2022-02-16 实施时间:2022-05-01


动物诊疗机构是为动物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其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都有一定的危害性。为了规范动物诊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的分类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安全,制定了本标准。

一、术语和定义
1. 动物诊疗机构:为动物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
2. 医疗废弃物:指动物诊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
3. 分类:按照医疗废弃物的性质、来源、危害程度等特征进行划分。
4. 收集:指将医疗废弃物从产生地点收集到暂存设施或者运输设施中。
5. 运输:指将医疗废弃物从暂存设施或者产生地点运输到处置设施的过程。
6. 处置:指对医疗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安全填埋的过程。
7. 监督管理:指对动物诊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医疗废弃物的分类
1. 感染性医疗废弃物:指含有病原微生物或者其他有害生物的医疗废弃物,如动物尸体、组织、血液、体液、器官、细胞、培养物、注射器、针头、药物瓶、药品包装袋等。
2. 化学性医疗废弃物:指含有有害化学物质的医疗废弃物,如废弃药品、药品包装物、化学试剂、废弃电池等。
3. 放射性医疗废弃物:指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医疗废弃物,如放射性药品、放射性仪器、放射性废料等。
4. 其他医疗废弃物:指不属于上述三类的医疗废弃物,如废弃纸张、塑料袋、餐具等。

三、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和运输
1. 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弃物收集暂存设施,保证医疗废弃物的安全暂存。
2. 医疗废弃物应当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收集和暂存,不同分类的医疗废弃物应当分别存放。
3. 医疗废弃物的运输应当由专业的医疗废弃物运输企业进行,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保证医疗废弃物不泄漏、不外溢、不污染环境。

四、医疗废弃物的处置
1. 动物诊疗机构应当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进行医疗废弃物的处置。
2. 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应当按照分类要求进行,不同分类的医疗废弃物应当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
3. 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应当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医疗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安全填埋。

五、监督管理
1. 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动物诊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
2. 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和监督。
3. 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医疗废弃物的处置设施进行监督和管理,保证医疗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安全填埋。

相关标准
GB 18597-2001 医疗废物分类与标记
GB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 5085.3-2007 医疗机构感染控制规范 第3部分:医疗废物管理
GB 18484-2014 医疗机构职业暴露控制规范
GB 16889-2011 医疗机构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