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078-2001
A级绿色食品 绿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02-01-01 实施时间:2002-01-01


绿色食品是指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过程中,不使用或最小限度使用化学合成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转基因技术等,符合国家绿色食品标准的食品。绿豆是一种常见的绿色食品,具有清热解毒、利尿消肿、降血压等功效,深受人们喜爱。为了保证绿豆生产的质量和安全,制定了本标准。

1. 技术要求
1.1 绿豆的品种应符合国家标准,无病虫害。
1.2 绿豆的生长环境应符合国家绿色食品标准,不使用化学合成农药、化肥等。
1.3 绿豆的收获应在绿豆成熟期内进行,避免过早或过晚收获。
1.4 绿豆的贮存应在通风、干燥、防潮的条件下进行,避免霉变。

2. 操作规程
2.1 绿豆的清洗:将绿豆放入清水中浸泡,去除杂质和不良品。
2.2 绿豆的浸泡:将清洗干净的绿豆放入清水中浸泡,浸泡时间应根据绿豆的品种和水质而定。
2.3 绿豆的蒸煮:将浸泡好的绿豆放入蒸锅中蒸煮,时间应根据绿豆的品种和蒸锅的大小而定。
2.4 绿豆的冷却:将蒸煮好的绿豆放入冷水中冷却,使其温度降至室温。
2.5 绿豆的包装:将冷却好的绿豆按照规定的包装要求进行包装。

3. 质量控制
3.1 绿豆的外观应符合国家标准,无异味、异色、异物。
3.2 绿豆的含水量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超过规定的范围。
3.3 绿豆的贮存应在通风、干燥、防潮的条件下进行,避免霉变。

4. 检验方法
4.1 绿豆的外观检验:对绿豆的外观进行目视检查,判断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4.2 绿豆的含水量检验:采用称重法或干燥法进行检验。
4.3 绿豆的霉变检验:对绿豆进行目视检查或采用显微镜进行检验。

相关标准:
GB/T 19630-2005 绿色食品
GB/T 28499-2012 绿色食品产品标识
GB/T 28001-2011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