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1303.1-2008
黑龙江省企业信用评级规范 第1部分: 信用评级程序
发布时间:2008-09-01 实施时间:2008-10-01
企业信用评级是指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和判断的过程,是企业获得融资、开展业务、拓展市场的重要依据。为了规范黑龙江省企业信用评级工作,提高评级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制定了本标准。
一、评级标准
1. 评级标准应当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评级标准应当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市场状况、管理状况等方面的指标。
2. 评级标准应当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类型的特点进行调整和完善,评级标准应当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
3. 评级标准应当公开透明,评级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评级标准和评级方法。
二、评级结果
1. 评级结果应当具有可比性和可信度,评级结果应当采用字母等级制度,评级等级应当包括AAA、AA、A、BBB、BB、B、CCC、CC、C、D等10个等级。
2. 评级结果应当及时公布,评级机构应当向被评级企业提供评级结果,并告知被评级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3. 评级结果应当保密,评级机构应当严格保护被评级企业的商业机密。
三、评级报告
1. 评级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客观,评级报告应当包括被评级企业的基本情况、评级结果、评级标准、评级方法、评级过程等内容。
2. 评级报告应当及时编制和发布,评级机构应当向被评级企业提供评级报告,并告知被评级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3. 评级报告应当保密,评级机构应当严格保护被评级企业的商业机密。
相关标准
GB/T 31000-2018 风险管理-原则和指南
GB/T 24589-2009 企业信用评价-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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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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