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 1395-2010
糠醛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10-07-27 实施时间:2010-08-27
糠醛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学品,广泛应用于树脂、涂料、塑料、橡胶、纤维等行业。然而,糠醛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和废水,其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了糠醛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糠醛生产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其中,糠醛生产企业指以木质素为原料,通过酸解、中和、蒸馏等工艺生产糠醛的企业。
本标准规定了糠醛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限值、监测方法和技术要求。其中,限值包括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方法包括在线监测和间歇监测两种方法,要求监测设备具有准确、可靠、连续、自动化等特点。技术要求包括废气处理设施的设计、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要求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本标准的实施,有利于促进糠醛工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改善空气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相关标准
- GB 16297-1996 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规划导则
- GB 16298-1996 工业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 GB 3095-201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 31570-2015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11/ 1394-2010 焦化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