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服务工作已经成为政府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联系的重要纽带。为了提高行政服务质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服务工作的公正、高效、便捷和透明,制定行政服务标准体系是非常必要的。
DB23/T 1480-2012 行政服务标准体系 服务工作标准体系是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国家行政学院、国家行政学院行政管理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共同制定的。该标准体系包括服务工作标准、服务质量标准、服务流程标准、服务环境标准、服务设施标准、服务人员标准等六个方面,共计60项标准。
服务工作标准是行政服务标准体系的核心,是行政服务工作的基本要求和规范。服务工作标准包括服务宗旨、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服务时间、服务态度、服务效率等方面的要求。服务质量标准是衡量行政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包括服务结果、服务过程、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要求。服务流程标准是规范行政服务流程的标准,包括服务流程的设计、实施、监督等方面的要求。服务环境标准是规范行政服务环境的标准,包括服务场所、服务设施、服务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服务设施标准是规范行政服务设施的标准,包括服务设备、服务用品、服务材料等方面的要求。服务人员标准是规范行政服务人员的标准,包括服务人员的素质、能力、形象等方面的要求。
行政服务标准体系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满意度,促进政府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同时,行政服务标准体系的实施,也可以推动行政服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提高行政服务工作的效率和效益,降低行政服务工作的成本和风险。
相关标准
GB/T 27922-2011 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27923-2011 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流程规范
GB/T 27924-2011 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环境规范
GB/T 27925-2011 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设施规范
GB/T 27926-2011 行政服务中心服务人员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