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1476-2012
旅游景区 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12-05-24 实施时间:2012-06-24
旅游景区是国家文化旅游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旅游景区从业人员是旅游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行为举止直接影响着游客的旅游体验和旅游产业的形象。因此,制定旅游景区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对于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游客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适用于旅游景区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导游、讲解员、售票员、保安、清洁工等。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景区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包括以下方面:
1. 服务态度
旅游景区从业人员应以礼貌、热情、真诚的态度对待游客,尊重游客的人格尊严,关心游客的需求,主动提供帮助和服务。
2. 服务质量
旅游景区从业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景区的历史、文化、风俗等相关知识,能够为游客提供准确、全面、及时的服务。
3. 服务行为
旅游景区从业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侵犯游客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游客的正常游览和休息。
4. 环境卫生
旅游景区从业人员应保持景区环境的整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维护景区的形象和卫生环境。
5. 安全管理
旅游景区从业人员应加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旅游景区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质量,增强游客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相关标准
- GB/T 14348-2018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 GB/T 25877-2010 旅游景区环境管理规范
-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 GB/T 30111-2013 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 GB/T 32400-2015 旅游景区导游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