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1483-2012
黑龙江省县级以下区划代码(农场、林场部分)
发布时间:2012-10-19 实施时间:2012-11-19


黑龙江省是我国东北地区的一个省份,下辖13个地级行政区和1个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其中县级行政区划包括10个县和2个自治县。为了规范黑龙江省县级以下区划代码的编制和使用,方便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进行信息交流和管理,黑龙江省民政厅制定了DB23/T 1483-2012黑龙江省县级以下区划代码(农场、林场部分)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编制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实际情况,采用数字编码方式,以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为基本单位,编制县级以下区划代码。

2.编码规则:采用6位数字编码,其中前两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位表示地级市、自治州、省直辖县级行政区,第四位至第六位表示县级以下行政区划。

3.代码结构:黑龙江省县级以下区划代码的结构为6位数字,其中前两位为省级代码,第三位为地级代码,第四位至第六位为县级以下代码。

4.代码含义:黑龙江省县级以下区划代码的前两位表示省级代码,第三位表示地级代码,第四位至第六位表示县级以下代码。其中,第四位表示乡镇(街道)代码,第五位表示村(居)委会代码,第六位表示农场、林场代码。

5.农场、林场代码:黑龙江省农场、林场的区划代码为6位数字,其中前两位为省级代码,第三位为地级代码,第四位至第六位为农场、林场代码。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黑龙江省县级以下区划代码的编制和使用,提高信息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方便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进行信息交流和管理。

相关标准
GB/T 226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2261.1-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名称代码
GB/T 2261.2-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和名称编制规则
GB/T 6901-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代码结构和编码规则
GB/T 2264-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分类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