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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市政公用工程、道路施工、桥梁施工、隧道施工等工程施工领域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二、术语和定义
2.1 工程施工人员:指在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
2.2 劳动防护用品:指为保护工程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而使用的各种防护用品。
2.3 配备:指工程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必须佩戴或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配备要求
3.1 头部防护
3.1.1 在高处作业时,应配备安全帽。
3.1.2 在易受伤的场所作业时,应配备头盔。
3.1.3 在特殊环境下作业时,应配备特殊头盔。
3.2 眼部防护
3.2.1 在易受眼部伤害的场所作业时,应配备防护眼镜或面罩。
3.2.2 在高处作业时,应配备防护眼镜或面罩。
3.2.3 在特殊环境下作业时,应配备特殊防护眼镜或面罩。
3.3 呼吸道防护
3.3.1 在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等有害物质存在的场所作业时,应配备防毒面罩或呼吸器。
3.3.2 在高处作业时,应配备防尘口罩。
3.4 手部防护
3.4.1 在易受手部伤害的场所作业时,应配备手套。
3.4.2 在高处作业时,应配备防滑手套。
3.4.3 在特殊环境下作业时,应配备特殊手套。
3.5 足部防护
3.5.1 在易受足部伤害的场所作业时,应配备安全鞋或安全靴。
3.5.2 在高处作业时,应配备防滑安全鞋或安全靴。
3.5.3 在特殊环境下作业时,应配备特殊安全鞋或安全靴。
3.6 身体防护
3.6.1 在易受身体伤害的场所作业时,应配备防护服或防护背心。
3.6.2 在高处作业时,应配备安全带。
3.6.3 在特殊环境下作业时,应配备特殊防护服或防护背心。
四、使用要求
4.1 工程施工人员应按照配备要求佩戴或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2 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3 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
4.4 工程施工人员应接受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
相关标准:
GB 14866-2006 劳动防护用品 一般规定
GB 19082-2009 医用防护服用材料和制品的技术要求
GB/T 18664-2002 防护眼镜
GB/T 18665-2002 防护面罩
GB/T 18666-2002 防护呼吸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