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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 1496.9-2012标准规定了电子元器件与设备制造、装配调试及维修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要求,包括头部、眼部、面部、呼吸系统、手部、足部等部位的防护用品。具体要求如下:
1. 头部防护用品
电子元器件与设备制造、装配调试及维修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佩戴安全帽,以保护头部免受坠落物、碰撞等伤害。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2007《安全帽》标准的要求。
2. 眼部防护用品
电子元器件与设备制造、装配调试及维修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佩戴护目镜或面罩,以保护眼睛免受灰尘、飞溅物、辐射等伤害。护目镜或面罩应符合GB 14866-2006《防护眼镜和面罩》标准的要求。
3. 面部防护用品
电子元器件与设备制造、装配调试及维修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佩戴面罩或面屏,以保护面部免受化学品、辐射等伤害。面罩或面屏应符合GB 16556-2007《防护面罩和面屏》标准的要求。
4. 呼吸系统防护用品
电子元器件与设备制造、装配调试及维修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佩戴呼吸器或防毒面具,以保护呼吸系统免受有害气体、粉尘等伤害。呼吸器或防毒面具应符合GB 2890-2009《呼吸防护用品》标准的要求。
5. 手部防护用品
电子元器件与设备制造、装配调试及维修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佩戴手套,以保护手部免受化学品、电击等伤害。手套应符合GB 3880-2012《防护手套》标准的要求。
6. 足部防护用品
电子元器件与设备制造、装配调试及维修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佩戴安全鞋或安全靴,以保护足部免受坠落物、刺穿等伤害。安全鞋或安全靴应符合GB 21146-2007《安全鞋》标准的要求。
此外,DB23/T 1496.9-2012标准还规定了电子元器件与设备制造、装配调试及维修人员在特定情况下需要佩戴的其他劳动防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护靴、防护带等。
相关标准:
GB 2811-2007《安全帽》
GB 14866-2006《防护眼镜和面罩》
GB 16556-2007《防护面罩和面屏》
GB 2890-2009《呼吸防护用品》
GB 3880-2012《防护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