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产品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有害物质,如化学品、毒物等,因此需要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以保障其人身安全和健康。本标准主要针对化工产品生产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规定。
1. 一般要求
化工产品生产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并应具有相应的防护性能。同时,应根据工作环境和工作任务的不同,选择适当的劳动防护用品。
2. 防护服
化工产品生产人员的防护服应符合以下要求:
(1)防护服应具有防护性能,能够防止有害物质对皮肤的侵害;
(2)防护服应具有透气性能,以保证工作人员的舒适度;
(3)防护服应具有耐腐蚀性能,以保证其使用寿命;
(4)防护服应具有易穿脱性能,以方便工作人员的使用。
3. 防护手套
化工产品生产人员的防护手套应符合以下要求:
(1)防护手套应具有防护性能,能够防止有害物质对手部的侵害;
(2)防护手套应具有透气性能,以保证工作人员的舒适度;
(3)防护手套应具有耐腐蚀性能,以保证其使用寿命;
(4)防护手套应具有易穿脱性能,以方便工作人员的使用。
4. 防护眼镜
化工产品生产人员的防护眼镜应符合以下要求:
(1)防护眼镜应具有防护性能,能够防止有害物质对眼部的侵害;
(2)防护眼镜应具有透明度,以保证工作人员的视野;
(3)防护眼镜应具有耐腐蚀性能,以保证其使用寿命;
(4)防护眼镜应具有舒适性能,以保证工作人员的舒适度。
5. 防护面罩
化工产品生产人员的防护面罩应符合以下要求:
(1)防护面罩应具有防护性能,能够防止有害物质对面部的侵害;
(2)防护面罩应具有透明度,以保证工作人员的视野;
(3)防护面罩应具有耐腐蚀性能,以保证其使用寿命;
(4)防护面罩应具有舒适性能,以保证工作人员的舒适度。
相关标准
GB 24540-2009 劳动防护用品 一般要求
GB 14866-2006 化学防护服
GB 12014-2009 防护手套
GB 14866-2006 化学防护面罩
GB 14866-2006 化学防护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