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1537-2013
黑龙江省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发布时间:2013-11-29 实施时间:201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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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居住建筑的数量不断增加,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和技术水平的限制,很多农村居住建筑存在着能源浪费、保温隔热性能差等问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黑龙江省制定了DB23/T 1537-2013黑龙江省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以推广和实施节能减排政策,提高农村居住建筑节能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节能设计原则:要求在农村居住建筑的设计中,应当充分考虑节能减排的原则,采用节能材料和设备,合理布局,优化建筑结构等措施,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建筑保温隔热:要求农村居住建筑应当采用保温隔热材料,保证建筑的保温隔热性能,减少能源浪费。
3.采光与通风:要求农村居住建筑应当合理设计采光与通风系统,保证室内空气质量,减少能源消耗。
4.节能设备:要求农村居住建筑应当采用节能设备,如太阳能热水器、地源热泵等,减少能源消耗。
5.节能管理:要求农村居住建筑应当建立节能管理制度,加强能源监测和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通过实施DB23/T 1537-2013黑龙江省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可以有效地提高农村居住建筑的节能水平,减少能源浪费,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相关标准:
1. GB 50189-2015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 DBJ 13-156-2008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3. JGJ 26-2010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4. DBJ 11-156-2014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5. DBJ 13-156-2016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