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453.4-2014
掺废渣建材产品技术要求及鉴定方法 第4部分:硅酸盐类制品
发布时间:2014-02-02 实施时间:2014-03-02


掺废渣建材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与建筑材料原材料混合制成的建筑材料。废渣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如矿渣、煤矸石、钢渣等。掺废渣建材的生产和使用可以减少废渣的排放,降低建筑材料的成本,同时也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

本标准适用于掺废渣硅酸盐类制品的生产和使用。硅酸盐类制品是指以硅酸盐为主要原料,经过烧结、水化等工艺制成的建筑材料,如水泥、石膏、石灰等。

本标准规定了掺废渣硅酸盐类制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等内容。其中,技术要求包括外观质量、物理性能、化学性能、放射性等指标。试验方法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测量、强度试验、水泥净浆比表观密度试验、化学分析、放射性测定等。检验规则和标志包括检验批、检验方法、合格标志等。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等内容也有详细规定。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保证掺废渣硅酸盐类制品的质量,促进掺废渣建材的生产和使用,同时也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

相关标准
GB/T 17671-1999 水泥用矿渣粉
GB/T 1344-2011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方法
GB/T 176-2008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14684-2011 水泥制品放射性检测方法
GB/T 25177-2010 水泥及其制品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