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1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村镇建筑的绿色建筑评价。
1.2 评价目的
本标准的评价目的是促进村镇建筑的环保、可持续发展,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改善室内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1.3 评价原则
本标准的评价原则是科学、公正、客观、可操作性强。
二、评价内容
2.1 建筑设计要求
(1)建筑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2)建筑应符合当地的气候、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3)建筑应采用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的设计理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建筑应具有良好的室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2 建筑施工要求
(1)建筑施工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2)建筑施工应采用环保、节能的施工技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建筑施工应保证施工质量,确保建筑的安全、稳定、耐久。
2.3 建筑使用要求
(1)建筑使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2)建筑使用应采用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建筑使用应保证室内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4 建筑维护要求
(1)建筑维护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2)建筑维护应采用环保、节能的方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建筑维护应保证建筑的安全、稳定、耐久。
2.5 建筑材料要求
(1)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2)建筑材料应采用环保、节能、可持续发展的材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建筑材料应具有良好的室内环境性能,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评价方法
3.1 评价指标
本标准的评价指标包括建筑的能源、水资源、室内环境、材料使用等方面的指标。
3.2 评价等级
本标准的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
四、评价结果
4.1 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应根据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评价指标、评价等级、评价结论等内容。
4.2 评价结果的应用
评价结果可用于村镇建筑的设计、施工、使用、维护等方面的指导和管理。
相关标准
GB/T 50378-2019 建筑节能评价标准
GB/T 50367-2019 建筑室内环境评价标准
GB/T 50329-2012 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315-2010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T 50314-2018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