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1814-2016
"地理标志产品 黑龙江大豆(九三垦区) "
发布时间:2016-11-25 实施时间:2016-12-25


黑龙江大豆(九三垦区)是黑龙江省九三垦区特有的一种大豆品种,因其生长环境独特,品质优良,被认定为地理标志产品。为了保护和提升黑龙江大豆(九三垦区)的品质和知名度,黑龙江省农业厅制定了DB23/T 1814-2016《地理标志产品 黑龙江大豆(九三垦区)》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黑龙江大豆(九三垦区)的品种、生长环境、生产加工、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标志和包装等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品种要求
黑龙江大豆(九三垦区)应为本地区特有的品种,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和稳定的生产性能。

2.生长环境要求
黑龙江大豆(九三垦区)应在九三垦区内种植,生长环境应符合当地的气候、土壤、水源等自然条件。

3.生产加工要求
黑龙江大豆(九三垦区)的生产加工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保证产品的安全卫生。

4.质量指标要求
黑龙江大豆(九三垦区)的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地理标志产品标准的要求,包括外观、色泽、气味、口感、营养成分等指标。

5.检验方法要求
黑龙江大豆(九三垦区)的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地理标志产品标准的要求,包括外观检验、色泽检验、气味检验、口感检验、营养成分检验等。

6.标志和包装要求
黑龙江大豆(九三垦区)的标志应包括地理标志认证标志和产品商标,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地理标志产品标准的要求。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保护和提升黑龙江大豆(九三垦区)的品质和知名度,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安全、健康、优质的产品选择。

相关标准:
GB/T 19630-2011地理标志产品 通用规范
GB/T 18707-2016地理标志产品 产品标志
GB/T 18708-2016地理标志产品 产品包装
GB/T 18709-2016地理标志产品 产品检验方法
GB/T 18710-2016地理标志产品 产品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