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1945-2017
地理标志产品 宝清大米
发布时间:2017-07-18 实施时间:2017-08-18
宝清大米是中国黑龙江省宝清县出产的一种优质大米,因其产地独特、品质优良而被认定为地理标志产品。为了保护宝清大米的地理标志,促进宝清大米的生产和销售,提高宝清大米的品质和知名度,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制定了DB23/T 1945-2017《地理标志产品 宝清大米》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宝清大米的品种、生产地区、生产工艺、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标志和包装等内容。其中,宝清大米的品种主要包括宝清籼稻和宝清粳稻两种,生产地区主要包括宝清县境内的宝清镇、兴隆镇、大兴镇、新华镇、东兴镇、东宝镇、东方红镇、红旗镇、新兴镇、新华屯镇、兴华镇、兴隆屯镇、兴隆山镇、兴隆川镇、兴隆河镇、兴隆林业局、兴隆农场、兴隆林场、兴隆矿区等地。生产工艺主要包括选种、浸泡、蒸煮、晾晒、碾磨、筛分、包装等环节。质量指标主要包括外观、色泽、气味、口感、营养成分等方面。检验方法主要包括外观检验、色泽检验、气味检验、口感检验、营养成分检验等方面。标志和包装主要包括地理标志认证标志、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净重等内容。
通过制定该标准,可以有效保护宝清大米的地理标志,防止宝清大米被仿冒和侵权,促进宝清大米的生产和销售,提高宝清大米的品质和知名度。同时,该标准还可以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购买指南,帮助消费者选择优质的宝清大米产品。
相关标准
GB/T 17891-1999 地理标志产品 通则
GB/T 18743-2002 地理标志产品 保护标志
GB/T 18744-2002 地理标志产品 产品规范
GB/T 18745-2002 地理标志产品 产品检验方法
GB/T 18746-2002 地理标志产品 产品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