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村镇生活垃圾处理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而厌氧湿式产沼技术是一种较为成熟的处理方式。为了规范村镇生活垃圾厌氧湿式产沼技术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制定了本标准。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村镇生活垃圾厌氧湿式产沼技术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2.术语和定义
2.1 厌氧湿式产沼技术
指将生活垃圾通过厌氧发酵产生沼气和沼渣的处理技术。
2.2 沼气
指厌氧湿式产沼过程中产生的气体,主要成分为甲烷和二氧化碳。
2.3 沼渣
指厌氧湿式产沼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可作为有机肥料。
2.4 生活垃圾
指城乡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有机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
3.设计要求
3.1 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3.2 设计应根据当地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成分、处理要求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3.3 设计应考虑生活垃圾的前处理、厌氧湿式产沼、沼气利用、沼渣处理等环节的协调配合。
3.4 设计应考虑设备的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等因素。
4.建设要求
4.1 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4.2 建设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
4.3 建设应注意环保要求,防止污染环境。
5.运行要求
5.1 运行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5.2 运行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5.3 运行应注意安全和环保要求,防止事故和污染环境。
5.4 运行应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6.维护要求
6.1 维护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6.2 维护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6.3 维护应注意安全和环保要求,防止事故和污染环境。
6.4 维护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及时更换损坏的部件。
相关标准:
GB/T 18920-2002 生活垃圾处理厂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GB/T 18922-2002 生活垃圾处理厂设计规范
GB/T 18923-2002 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规范
GB/T 18924-2002 生活垃圾处理厂运行规范
GB/T 18925-2002 生活垃圾处理厂维护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