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2631-2020
县级单位森林草原火情信息处置规范
发布时间:2020-05-28 实施时间:2020-06-27


森林草原火情是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对人类社会和生态环境都会造成巨大的损失。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置森林草原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的稳定,县级单位需要建立健全火情信息的收集、报送、处置和发布等工作机制,以确保火情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和可靠。

一、火情信息的收集
县级单位应当建立火情信息的收集机制,及时掌握火情的发生、发展和扩散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建立火情信息收集网络,包括火情监测站、巡逻队、报警电话等,确保火情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2.加强火情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及时掌握火情的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为火情处置提供科学依据。
3.建立火情信息的分类管理机制,对不同类型的火情信息进行分类管理,以便及时、准确地报送和处置。

二、火情信息的报送
县级单位应当建立火情信息的报送机制,及时向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报送火情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建立火情信息报送网络,包括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确保火情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建立火情信息报送的标准化流程,明确报送的时间、内容、方式和对象等要求,以确保火情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3.加强火情信息的跟踪和反馈,及时了解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对火情信息的处理情况,为火情处置提供参考。

三、火情信息的处置
县级单位应当建立火情信息的处置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火情。具体要求如下:
1.建立火情信息处置的标准化流程,明确处置的时间、方式、人员和措施等要求,以确保火情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2.加强火情信息的协调和配合,与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处置火情,确保火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3.建立火情信息的评估和总结机制,对火情信息的处置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为今后火情处置提供经验和借鉴。

四、火情信息的发布
县级单位应当建立火情信息的发布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火情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建立火情信息发布的标准化流程,明确发布的时间、方式、内容和对象等要求,以确保火情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2.加强火情信息的宣传和教育,向社会公布火情信息,提高公众的火情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建立火情信息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对火情信息的发布效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火情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和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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