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是保障市场经济秩序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而市场监督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则是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教育培训行为,提高市场监督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教育培训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培训计划的编制、培训师资力量的要求、培训教材的选用、培训方式的选择、培训效果的评估等方面的规定。其中,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培训场所和设施,有专业的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队伍,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等。培训计划的编制应当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人员的实际需求和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地确定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等。培训师资力量的要求包括: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能够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人员的实际需求和工作任务,灵活运用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市场监督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培训教材的选用应当符合市场监督管理人员的实际需求和工作任务,内容科学、全面、准确,形式生动、易懂、易学。培训方式的选择应当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人员的实际需求和工作任务,灵活运用面授、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等多种教学方式,提高市场监督管理人员的学习效果和工作能力。培训效果的评估应当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人员的实际需求和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地确定评估指标和方法,及时反馈培训效果,提高市场监督管理人员的学习积极性和工作能力。
本规范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教育培训行为,提高市场监督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创新和发展,推动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11-2018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