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所有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
二、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
1. 建立健全的资料管理制度,明确资料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2. 建立完善的资料档案,包括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等各个阶段的资料。
3. 对资料进行分类、编码、归档,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4. 建立资料查询和检索系统,方便资料的查找和使用。
5. 对资料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三、资料管理的具体要求
1. 建立资料管理制度
(1)明确资料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建立资料管理的工作流程。
(2)建立资料管理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的建立、归档、借阅、销毁等方面的规定。
(3)建立资料管理的安全保密制度,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2. 建立完善的资料档案
(1)建立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等各个阶段的资料档案。
(2)对资料进行分类、编码、归档,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3)建立资料档案的检索系统,方便资料的查找和使用。
3. 定期检查和维护资料
(1)定期检查资料的保存情况,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定期维护资料,包括资料的整理、修补、复制等方面的工作。
4. 建立资料查询和检索系统
(1)建立资料查询和检索系统,方便资料的查找和使用。
(2)建立资料查询和检索的标准和规范,确保查询和检索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建立资料安全保密制度
(1)建立资料安全保密制度,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2)建立资料安全保密的标准和规范,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四、资料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1. 资料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资料管理的职责和义务,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资料,确保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3. 资料管理人员应当保守资料的机密性,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相关标准
1. GB/T 50300-2019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范
2. GB/T 50301-2019 建筑工程档案管理规范
3. GB/T 50302-2019 建筑工程档案管理术语
4. GB/T 50303-2019 建筑工程档案管理文件分类与代码
5. GB/T 50304-2019 建筑工程档案管理文件归档与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