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1496.17-2021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第17部分:制浆、造纸及纸制品生产加工人员
发布时间:2021-04-06 实施时间:2021-05-05
制浆、造纸及纸制品生产加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各种化学物质、机械设备和高温等危险因素,因此需要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以保障其人身安全和健康。
本标准规定了制浆、造纸及纸制品生产加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要求,包括头部、眼部、呼吸系统、手部、足部等部位的防护用品。
头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和头盔,应根据工作环境和危险因素的不同选择不同的防护用品。眼部防护用品包括护目镜、面罩等,应能有效防护眼部受到化学物质、机械设备等危险因素的伤害。呼吸系统防护用品包括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应能有效防护呼吸系统受到化学物质、粉尘等危险因素的伤害。手部防护用品包括手套,应根据工作环境和危险因素的不同选择不同的防护用品。足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鞋、安全靴等,应能有效防护足部受到机械设备、化学物质等危险因素的伤害。
此外,本标准还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在选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根据工作环境和危险因素的不同选择适当的防护用品,并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正确佩戴、使用,并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相关标准
- GB 14866-2018 劳动防护用品 一般规定
- GB/T 18664-2002 劳动防护用品 呼吸防护用品 分类、术语和定义
- GB/T 32610-2016 医用口罩技术要求
- GB/T 2811-2007 皮革鞋
- GB/T 21146-2007 安全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