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生产加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接触各种原材料和化学品,同时还需要操作各种机械设备,因此需要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以保障其安全和健康。DB23/T 1496.18-2021规定了建筑材料生产加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头部防护
建筑材料生产加工人员需要配备安全帽,以保护头部免受坠落物、碰撞等伤害。安全帽应符合国家标准,能够承受一定的冲击力和穿刺力。
2.眼部防护
建筑材料生产加工人员需要配备防护眼镜或面罩,以保护眼睛免受化学品、灰尘、碎片等伤害。防护眼镜或面罩应符合国家标准,能够有效防护各种危险物质。
3.呼吸道防护
建筑材料生产加工人员需要配备防护口罩或呼吸器,以保护呼吸道免受有害气体、粉尘等伤害。防护口罩或呼吸器应符合国家标准,能够有效过滤有害物质。
4.手部防护
建筑材料生产加工人员需要配备防护手套,以保护手部免受化学品、机械设备等伤害。防护手套应符合国家标准,能够有效防护各种危险物质。
5.足部防护
建筑材料生产加工人员需要配备安全鞋,以保护足部免受坠落物、刺伤等伤害。安全鞋应符合国家标准,能够承受一定的压力和穿刺力。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的配备要求,DB23/T 1496.18-2021还规定了建筑材料生产加工人员在特定情况下需要配备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如在高温环境下需要配备防热服、在噪音环境下需要配备耳塞或耳罩等。
总之,DB23/T 1496.18-2021的出台,为建筑材料生产加工人员的安全保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同时也为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提供了保障。
相关标准
GB 14866-2018 劳动防护用品 一般要求
GB 14866.1-2018 劳动防护用品 一般要求 第1部分:防护眼和面部
GB 14866.2-2018 劳动防护用品 一般要求 第2部分:防护呼吸系统
GB 14866.3-2018 劳动防护用品 一般要求 第3部分:防护耳和头部
GB 14866.4-2018 劳动防护用品 一般要求 第4部分:防护手和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