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08/T 108-2022
基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管理等级与评价
发布时间:2022-06-21 实施时间:2022-07-21
基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管理等级与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评价等级划分
根据基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将基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管理等级划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和差。
2. 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基础设施、人员配备、监管执法、食品安全监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六个方面,共计30个指标。
3. 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采用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其中定量评价占60%,定性评价占40%。定量评价采用得分法,定性评价采用描述性评价。
4. 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分为等级评价和得分评价两种形式,等级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和差五个等级,得分评价结果为0-100分。
5. 评价周期
评价周期为三年一次,评价结果有效期为三年。
6. 评价程序
评价程序包括申报、初审、复审、公示、评定等五个环节。
7. 评价标准的实施
评价标准的实施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评价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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