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1514-2011
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礼仪规范
发布时间:2011-06-01 实施时间:2011-09-01
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礼仪是必须要遵守的规范。公务礼仪是指在公务活动中,机关工作人员应该遵循的一系列行为规范,包括言谈举止、着装、礼仪礼节等方面。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1. 言谈举止
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得使用粗俗、低级的语言,不得有侮辱、诽谤、诋毁他人的行为。在与他人交流时,应该注意礼貌、尊重,不得有咄咄逼人、强行要求的行为。
2. 着装
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应该注意自己的着装,不得穿着过于暴露、花哨的服装,不得穿着过于随意、不整洁的服装。在不同场合下,应该选择不同的着装方式,以体现自己的职业素养和形象。
3. 礼仪礼节
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应该注意自己的礼仪礼节,不得有无礼、失礼的行为。在与他人交流时,应该注意礼貌、尊重,不得有咄咄逼人、强行要求的行为。在接待来访者时,应该热情、周到地接待,不得有冷漠、怠慢的行为。
4. 礼品赠送
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应该注意自己的礼品赠送,不得有贪污受贿、索取回扣的行为。在赠送礼品时,应该选择适当的礼品,不得超出自己的经济能力,不得有过于奢华、铺张浪费的行为。
5. 其他规定
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应该注意自己的形象和言行,不得有违反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处理公务事务时,应该遵守公务程序,不得有违反公务程序、滥用职权的行为。
相关标准
GB/T 23436-2009 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GB/T 23437-2009 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纪律规范
GB/T 23438-2009 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作风规范
GB/T 23439-2009 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效率规范
GB/T 23440-2009 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责任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