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1661-2012
公路客运站卫生规范
发布时间:2012-12-17 实施时间:2013-01-01


公路客运站是公路客运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旅客出行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旅客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促进公路客运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了《公路客运站卫生规范》(DB22/T 1661-2012)。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一般要求
公路客运站应当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卫生管理的责任和要求。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整改卫生问题。

2.场地和建筑物卫生
公路客运站的场地和建筑物应当保持清洁卫生,无垃圾、杂草等杂物。应当定期进行消毒、清洗和除臭处理,保持空气清新。厕所应当保持干净、无异味,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洗。

3.设施和设备卫生
公路客运站的设施和设备应当保持清洁卫生,无污垢、异味等。应当定期进行消毒、清洗和除臭处理,保证设施和设备的正常使用。

4.饮食卫生
公路客运站的饮食服务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应当新鲜、干净、无异味。应当定期进行食品检测和消毒处理,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

5.垃圾处理
公路客运站应当建立垃圾分类和处理制度,保证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符合卫生要求。应当定期进行垃圾清理和消毒处理,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6.卫生宣传
公路客运站应当加强卫生宣传,提高旅客的卫生意识和卫生素质。应当在显著位置张贴卫生宣传标语和海报,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和培训。

相关标准:
GB 5749-2006 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5979-2002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GB 18597-2001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GB/T 19249-2003 公路客运车辆卫生标准
GB/T 19250-2003 公路客运车站卫生标准